省检察院召开“依法惩治文物犯罪 守护三秦历史文脉”新闻发布会
在6月8日文化和自然遗产日来临之际,省检察院于6月6日召开“依法惩治文物犯罪 守护三秦历史文脉”新闻发布会。省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谭鹏出席并通报近年来全省检察机关依法惩治文物犯罪工作情况。省检察院新闻宣传处处长陈丽琼主持发布会。
据介绍,近年来,陕西省检察机关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文化思想,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保护和文物安全工作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严格依法办案、全面履职,会同其他执法司法机关在依法惩治文物犯罪方面取得显著成效。
加大打击力度
严格依法惩治文物犯罪
保持从严惩治态势,2021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共批准和决定逮捕妨害文物管理犯罪案件177件529人,起诉204件750人,有力打击和震慑了文物犯罪。加大追捕追诉追缴力度,针对文物犯罪多呈现链条化的特点,围绕文物交易纵向深挖关联犯罪,围绕团伙关系横向追捕追诉漏犯,围绕涉案文物追缴持续发力,实现全链条打击、一体化防治。强化数字赋能,依托陕西数字检察中心数据整合、线索流转、态势分析功能,进一步加强数字模型的构建与运用,实现个案办理到类案监督的转变,以数字检察驱动打击文物犯罪工作提质增效。
加强部门协作
形成文物保护合力
加强内部融合履职,充分运用“刑事+公益诉讼”机制,注重刑事检察与公益诉讼检察的衔接和协同,2023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共办理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214件,提出检察建议和发出公告或征询意见172件,起诉8件,均取得良好办案效果。凝聚外部打击合力,充分运用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通过重大案件介入引导侦查、案件会商等方式,对案件定性、法律适用、证据固定等提出意见,确保精准打击。同时,不断加强与法院、海关、文物等部门的通力合作,通过涉案文物鉴定、保管和移交、信息共享等方式加强协作配合,携手画好文物保护“同心圆”。
依法能动履职
推动诉源治理
坚持打击和保护并重,结合办案深入查找文物保护中存在的问题,分析原因,报送的多篇信息稿件、调研文章被上级机关采用;通过制发检察建议等形式,及时向文物、文旅、市场监管等职能部门提出整改建议,以“我管”促“都管”。加强重点领域监管,针对文物犯罪中出现的地下文物交易活跃等新问题,及时建议相关部门加强对拍卖行、古玩交易市场、网络平台等的监管力度,逐步推进交易市场源头治理,着力清除相关领域乱象。提升全民文物保护意识,深入城镇、农村、基层单位,通过公开听证、组织庭审观摩等方式,宣传相关政策法律;通过发布典型案例等形式,增强群众保护文物的法治意识,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完善制度保障
实现文物保护长效常治
深化行刑衔接,与省文物局先后联合会签《陕西省打击防范文物犯罪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关于涉文物犯罪线索移送工作机制》等,扩大全省文物犯罪“两项监督”线索来源。同时,通过非刑罚性处置措施织密处罚法网,做好行刑双向衔接工作,力争形成与行政机关协调联动、互促互助的文物保护外部工作格局。善于运用外脑,充分发挥检校双方各自优势,聘请相关领域专家学者,推动解决涉案文物鉴定难题,深入开展文物保护领域案件办理的理论和实践探索。注重队伍建设,与文物行政部门共同研究解决文物保护中的新情况和新问题,进一步完善相关规定,开展常态化业务培训,注重专业化团队建设,为文物资源管理和文物安全工作提供人才支撑。
发布会上,省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吴宏发布了五件依法惩治文物犯罪典型案例。副主任刘敏学回答记者提问,介绍了典型案例发布背景及全省检察机关下一步工作安排。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法治日报、检察日报等近20家新闻媒体应邀到场参加了本次新闻发布会。省检察院相关部门负责人及部分干警参加了发布会。
来源:陕西省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
编辑:郑敏娜 校对:王瑾 审核:祝长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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